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3-09-18 16:35:25 |   作者: 常见问题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本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汇顶科技是一家基于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的整体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致力于人机交互和生物识别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包括芯片设计,软件开发,以及向客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同时也在努力扩展技术探讨研究领域和产品应用市场,将在移动终端、IoT和汽车领域为更多用户更好的提供应用覆盖面更广的领先技术、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IC设计企业,采取Fabless模式,专注于芯片的设计研发,而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则外包给专门的晶圆代工、封装及测试厂商。公司产品采用直销和代理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将产品销售给模组厂、方案商和整机厂商。

  公司业务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随着产业分工不断细化,集成电路行业可分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及测试等子行业。其中,集成电路设计处于产业链的上游,负责芯片的开发设计。随着我们国家众多终端电子信息产品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日益丰富,给予集成电路设计广泛的市场空间。目前,互联网、消费电子、通讯、汽车等领域产品消费升级趋势明显,这些领域普遍的使用给集成电路设计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我国技术发展及人才储备,为集成电路设计提供了逐步成熟的外部环境。2014年,国务院印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纲要》,将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及目标;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提出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为集成电路产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向国际领先水平进军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学技术创新规划指出,持续攻克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积极设计开发新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准不断提高,逐渐达到或超过国际领先技术。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18年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总体规模6531亿元,同比增长20.7%;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业总体规模2519亿元,同比增长21.5%。随着全球电子技术水平的不断的提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兴起,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将拥有巨大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智能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其中,应用在手机上的产品占公司全年营收的九成以上。

  根据IDC发布的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18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4亿部,同比下降4.1%;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经历了智能机换机、通信标准升级、互联网爆发、低线消费升级等多轮行业红利拉动后,手机市场已处于存量市场阶段。IDC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18年中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4亿部,同比下降10.5%。受智能手机市场的影响,与手机产业休戚相关的指纹识别芯片市场也放慢了增长。然而,虽然整体市场成长下滑,但随着全面屏快速普及叠加品牌厂商差异化策略助力屏下指纹持续渗透,全面屏迎来了高速成长期也使屏下光学指纹方案迎来更快的发展机遇。

  另外,5G、物联网、人工智能催生了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应用,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指纹锁、智能穿戴、汽车电子等。庞大的中国本土市场及资本也为应用的发展提供了更优越的市场条件。

  随着电容指纹产业链的高度成熟,电容式指纹识别在手机市场已进入普及阶段,加之市场之间的竞争剧烈,单颗芯片价格下跌幅度较大,渗透率增长乏力,各指纹识别厂商在提升客户体验、挖掘市场潜力的同时,开始规划手机以外的新市场和方向,将指纹识别技术扩展至智能锁、汽车电子、智能卡等新的应用领域,实现市场的多元化。

  2018年为指纹识别市场发展较特殊的一年,在全面屏和大尺寸的消费需求驱动下,结合方案成本和技术成熟度等因素,多家安卓阵营厂商选择搭载屏下光学指纹方案。公司的光学指纹方案在抗强光干扰、低温度的环境、困难手指场景下表现出稳定的解锁率和解锁速度,并且在OLED软、硬屏均已实现规模商用,是目前商用机型最多、累计出货量最大的屏下光学指纹方案。

  随着屏下指纹识别技术越来越成熟,预计屏下光学指纹技术会渗透到各厂商的主力机型,迎来指纹识别芯片的第二波浪潮。

  根据公开数据,全球触控芯片全球市场规模为20亿美金至25亿美金之间。下游应用主要有智能手机(占比超过60%)、平板电脑、汽车、智能家电等。

  手机市场方面,由于智能手机销量的增长停滞,触控芯片整体市场将从快速地增长时期转为平稳增长。在整体行业增长缓慢,新进竞争者动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下,行业整体毛利率呈现平稳稍降趋势。

  对于非手机市场,触摸屏技术在教育、金融、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行业中的应用发展迅速。在全球电容触摸屏市场需求不断释放的推动下,电容屏触控芯片市场仍保持旺盛需求;中国作为全球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制造基地,尤其是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电子科技类产品产量较大,中国触控与显示产业将积极接入全球产业体系和市场,紧抓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全新应用,为触控技术提供了新的应用场景和发展契机。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 赞同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即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

  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则保持每股分配0.5元(含税)不变,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或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公开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所有的环节有几率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年来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时已与公司成立良好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经全体董事讨论,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经全体董事讨论,张林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同级别、同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帆因与张林存在关联关系,执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 7名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叶金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赞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会根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和前20、60或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9-023。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的策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赞同公司制订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一定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进行一定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合乎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核检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标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不是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来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督管理的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督管理的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林明燕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3,859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9元/股,因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0.6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7.39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6,006,269股减少至455,892,41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56,006,269元减少至455,892,41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宋小福等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7,490股。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17年纯利润是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经审计,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1,962,039.69元,较2017年870,734,322.12元下降22.83%;2018年营业收入为3,721,291,685.55元,较2017年营业收入3,681,594,308.56增长1.08%,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62,139股(不含离职部分份额)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04元/股。因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0.6元/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7.44元/股。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5,892,410股变更为455,222,781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反舞弊管理制度(2019年4月修订)》。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19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一、二、三、四、八、九、十二、十三、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章茂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对不超过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续聘期限为壹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9-02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以下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企业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林明燕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3,859股。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99元/股,因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0.6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7.39元/股。(下转B114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